讲解混凝土的项目
混凝土的项目很多,一下列举出一些,仅供参考:
(1)混凝土的强度应按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
当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时,确定加气混凝土强度时的龄期可按国家标准《煤粉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GBJ146)等的规定取值。
(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尺寸换算系数应按表2一12取用;其标准成型方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
(3)梁、板的拆模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
(4)当混凝土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件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数据。
(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的规程))(J(1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
(6)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的使用功能影响的严重程度按表2一13确定。
(7)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选矿设备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
(8)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宜有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9)现浇结构梁、板拆模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一14,
检查数量:按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件;对大空间结构,砂石生产线板可按纵、横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