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墙的操作工艺
1)混凝土搅拌
(1)混凝土搅拌要求
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按要求提供混凝土配合比、合格证,做好混凝土的进场检验和试验工作,并应每车测定加气混凝土的坍落度,做好记录。 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应按《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一2000)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川107一87)的有关规定,根据混凝土强度等级、耐久性和工作性等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混凝土施工前应有相关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通过单。 混凝土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②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允许偏差符合表2一6的规定,并且每工作班对原材料的计量情况进行不少于I次的复称。
搅拌混凝土前使搅拌机加水空转数分钟,将积水倒净,使搅拌筒充分润滑。搅拌第一盘时考虑到筒壁上的砂浆损失,石子用量应按配合比规定减半,搅拌好的混凝土要做到基本卸尽。在全部混凝土卸出之前不得再投入拌合料,更不得采取边出料,边进料的做法。
③混凝土搅拌中严格控制水灰比和坍落度,未经试验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加减用水量。
④每台班开始前,对搅拌机及上料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对所用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并定磅;校对施工配合比;对所用原材料的规格、品种、产地、牌号及质量进行检查,并与施工配合比进行核对;对砂、石的含水率进行检查,如有变化及时通知试验人员调整用水量。一切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盘拌制混凝土。
⑤配合比控制:混凝土搅拌前,应将施工用混凝土强度等要求对应配合比进行挂牌明示,并对加气混凝土模具搅拌施工人员进行详细技术交底。
⑥计量:在计量工序中,各种组成材料计量均按质量宝!·,其计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一15规定。计量秤需经省、市计量所鉴定。每12个月校验一次。
操作人员应每周至少一次对计量秤的计量值进行复核。方法是利用理论输人的质量与实际称量值进行比较,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⑦装料顺序:现场拌制混凝土一般是计量好的原材料先汇集上料斗中,经上料斗进人搅拌筒。水及液态外加剂经计量后,在往搅拌筒中进料的同时,直接进人搅拌筒。每次加入的拌合料不得超过搅拌机进料容量的10%。为了减少水泥私着拌筒,加料顺序应为: 当无外加剂、混合料时,依次进人上料斗的顺序为石子~水泥一砂。 当掺混合料时,其顺序为石子一水泥一混合料~砂。 当掺干粉状外加剂时,其顺序为石子~外加剂~水泥~砂;或顺序为石子~水泥、砂一外加剂。
⑧搅拌时间: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秒)应符合表2一7的规定。
⑨每次上班拌制第一盘混凝土时,先加水使搅拌筒空转数分钟,搅拌筒被充分润滑后,将剩余积水倒净。搅拌第一盘时,由于砂浆粘筒壁而损失,因此,石子的用量应按配合比减半。从第二盘开始,按给定的配合比投料。
⑩出料时,先少许出料,目测拌合料的外观质量,如目测合格方可出料。每盘混凝土拌合物必须出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