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质量检查
1)加气混凝土从拌制到浇筑时的温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量水和外加剂溶液以及骨料的加热温度和加人搅拌时的温度;
(2)测量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时和浇筑时的温度。每一工作班至少应测量检查四次。
2)混凝土养护温度的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采用蓄热法养护时,在养护期间至少每6h测量一次;
(2)对掺用防冻剂的混凝土,在强度未达到3. 5 N/mm2以前每2h测量一次,以后每6h测量一次。
(3)当采用蒸汽法或电热法时,在升温、降温期间每lh测量一次,在恒温期间每2h测量一次。
室外气温及周围环境温度在每昼夜内至少应定时定点测量四次。
3)混凝土养护温度的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测温表应采取措施与外界气温隔离;测温表留置在测温孔内的时间应不少于3 min;
(2)测温孔的设置,当采用蓄热法养护时,应在易开始散热的部位设置;当采用加热法养护时,应在离热源不同的位置分别设置;大体积结构应在表面及内部分别设置。
4)混凝土试件的留置,应增设不少于两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分另1]用于检验受冻前的混凝土强度和转人常温养护28 d的混凝土强度。J)与结构构件同条件养护的受冻加气混凝土模具试件,解冻后方可试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