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养护
浇筑
(1)在浇筑工序中,应控制混凝土的均匀性和密实性。
(2)混凝土拌合物运至浇筑地点后,应立即浇筑人模。在浇筑过程中,如加气混凝土拌合物的均匀性和稠度发生较大变化,应及时处理。
(3)柱、墙等结构竖向浇筑高度超过3 rn时,应采用串筒、溜管或振动溜管浇筑混凝土。
( 4 )混凝土应振捣成型,根据施工对象及混凝土拌合物性质应选择适当的振捣器,并确定振捣时间。
(5)混凝土在浇筑及静置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产生裂缝。由于混凝土的沉降及干缩产生的非结构性的表面裂缝.应在混凝土终凝前予以修整。
(6)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制作供结构或构件出池、拆模、吊装、张拉、放张和强度合格评定用试件。需要时还应制作抗冻、抗渗或其他性能试验用的试件。
养护
(1)在养护工序中,应控制混凝上处在有利于硬化及强度增长的温度和湿度环境中。使硬化后的混凝土具有必要的强度和耐久性。
(2)施工(生产)单位应根据施工对象、环境、水泥品种、外加剂以及对混凝土性能的要求,提出具体的养护方案,并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养护制度。
(3)自然养护混凝土时,应每天记录大气的最高、最低温度以及夭气的变化情况,并记录养护方式和制度。
采用薄膜或养护剂养护的混凝土,应经常检查薄膜或养护剂的完整情况和加气混凝土模具的保湿效果。
(4)蒸汽养护的温度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在升温和降温阶段。应每小时测温一次。恒温阶段每两小时测温一次;
②加温养护的混凝土结构或构件在出池或撤除养护措施前,应进行温度测量。当表面与外界温差不大于20℃时,方可撤除养护措施或构件出池。
(5)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进行热工计算确定其保温、保湿降温措施.并应设置测温孔或埋设热电偶等测定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度,使温差控制在设计要求的范围以内,当无设计要求时,温差不宜超过25℃。
(6)冬期浇筑的混凝土,应养护到具有抗冻能力的临界强度后,方可撤除养护措施。混凝土的临界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300o;
②用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混凝土.应为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标准值的.400o;
③在任何情况下,混凝土受冻前的强度不得低于5 N/mm2
(7)冬期施工时,模板和保温层应在混凝土冷却到5℃后方可拆除。当混凝土温度与外界温度相差大于20℃时,拆模后的混凝土应时覆盖,使其缓慢降温。